僑外生留才方案資訊-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說明
一、依據勞動部111年6月1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10237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,現行開放雇主得聘雇外國人在臺從事專業工作、中階技術工作及基層體力工作;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僑外生,除可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外,另得依僑外生評點制免除工作經驗及薪資等畢業條件。
*僑外生留才方案資訊-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說明:PDF
*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:https://ezworktaiwan.wda.gov.tw/Content_List.aspx?n=711E09D936FBA7E9